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推介工作启动******
本报讯(记者张影)日前,国家文物局、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推介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旨在深入挖掘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发挥志愿服务育人功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通知》要求,展览选题应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重征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展览,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价值的挖掘阐发。要突出原创性,“让文物说话,讲中国故事”。展览组织和策展机制要健全,内容严谨,形式新颖。鼓励馆际合作开展联展、巡展,促进资源整合与交流协作。倡导社会参与,积极支持志愿者参与策划展览与配套教育活动组织实施。要注重社会效益和文化传播,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展示传播体系,提升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
《通知》指出,申报单位应为在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博物馆或相关文博机构。申报展览为2023年度正式开展的原创性主题展览。国家文物局、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将对入选的项目开展集中宣传推介,并于2023年5月18日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上公布推介结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