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公安部:元旦期间79场大型活动顺利举行 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中新网北京1月3日电 (记者郭超凯)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截至2日16时,元旦期间全国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79场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举行,道路交通总体平稳有序,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交通拥堵。
今年元旦假期是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的首个小长假。节日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等级社会面巡逻防控勤务,共投入民警辅警310余万人次,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320万人次,切实强化繁华街区、城市广场、医疗机构、公园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及“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涉疫药品及相关用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医疗秩序和借疫情防控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群众安全放心过节。
北京公安机关全面强化社会面防控、秩序维护等措施,圆满完成天安门广场元旦升国旗仪式等重要安保任务,首都治安和刑事警情大幅下降,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针对节日期间道路交通流量集中等情况,公安交管部门提前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加强源头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重点道路疏导管控,共投入警力45.8万人次,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145.7万起,确保了全国道路交通总体平稳有序。铁路、民航公安机关全面加强列车、航班的安全防范管控,确保了1770余万名旅客平安出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加强水域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移民管理部门严密口岸管控,强化应急处置,切实维护口岸边境地区安全稳定。
针对假期大型活动增多、旅游景区人流集中等情况,各地公安机关出动警力23万人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景区治安秩序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全国4A级以上景区850万名游客安全有序游览。同时,警方严格大型活动审批监管,部署充足警力加强秩序维护,确保了各地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